浙江省教育考试院2012年3月全国英语等级考试违规处理公告 |
来源:2exam.com 2012-3-23 19:48:35 |
据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18号)第二十五条规定,现将我院对2012年3月份全国英语等级考试中所认定的违规考生准考证号、违规行为、以及相应的处理意见公告如下,考生如对所认定的违规事实存在异议,可在公告之日起7日内向我院陈述和申辩。公告期满后,我院将依法作出正式处理决定。联系电话:0571-88908510、88907522。
2012年3月22日
准考证号 |
违规行为 |
处理依据 |
拟处理意见 |
252212130001 |
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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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条第五款,第九条 |
本次考试各科成绩无效 |
048312100037 |
在考试过程中使用通讯设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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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条第四款,第九条 |
本次考试各科成绩无效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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